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2、时间节点如下: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
(资料图)
3、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挥着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4、2、接受招标文件。
5、自招标额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6、3、开标评标会。
7、开标由招标人支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和定标应当在30日内完成。
8、4、确定中标候选人。
9、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10日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10、5、中标候选人公示。
1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内确定中标人。
12、6、发出中标通知书。
13、中标人确定之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4、7、向发改委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
15、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的报告。
16、8、订立合同。
17、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中标保证金。
18、扩展资料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
19、一般由若干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招标单位 (建设单位) 择优入选,谁的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信誉好,就把工程任务包给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按交钥匙的方式组织建设。
20、中国招标承包制的组织程序和工作环节主要有:①编制招标文件。
21、建设单位在招标申请批准后,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范围、项目、工期、质量等级和技术要求等) 施工图及说明、实物工程量清单、材料供应方式、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对工程材料的特殊要求、踏勘现场日期等。
22、②确定标底。
23、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人员按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匡算出工程总造价和单项费用,然后报建设主管部门等审定。
24、标底一经确定,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
25、如果有的招标单位不掌握和不熟悉编制标底业务,可以由设计单位和建设银行帮助代编,或由设计部门与建设银行联合组成招标投标咨询小组,承担为招标单位编制标底等项业务。
26、标底不能高于项目批准的投资总额。
27、③进行招标投标。
28、一般分为招标和报送标函、开标、评标、决标等几个步骤。
29、④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投标人中按中标标函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包干合同。
31、合同签订后要由有关方面监督执行。
32、可以将合同经当地公证单位公证,受法律监督; 也可以由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进行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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