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LOGO内涵
齐云山古称“白岳”, 位于安徽省休宁县境内,与黄山南北相望,曾被清乾隆皇帝誉为“天下无双胜境,江南第一名山”。齐云山为丹霞地貌的道教名山,摩崖石刻随处可见,文化底蕴深厚。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齐云山国家生态保护公园设置“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公示牌,设立“林长+河长+检察长”生态保护办公室,旨在以公益诉讼能动履职守护齐云山为“点”,逐步形成守护全县绿水青山的“面”,倾力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山水齐云”公益诉讼品牌。
“山水齐云”品牌LOGO设计的主体思路是以突出检察公益诉讼在守护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立足点,用“检察蓝”“生态绿”两种色调为主基调,构建出以检察之力为绿水青山打造生态屏障的立体画面。品牌LOGO共由内部图案和外部环形两个部分构成,内部为青山碧水,外部环形构成“QY(齐云)”,合为“山水齐云”之意。
LOGO解析
1.蓝色外圈象征检察机关“检察蓝”筑成的生态保护圈,也象征着蓝天;绿色“Y”型象征检察公益诉讼守护之手,也象征着绿树。
2.内部为山水图案,象征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的青山和碧水;山边的飞鸟象征着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的野生动物。
3.整个外圈以“QY”两个字母为变形,为齐云二字的缩写,同内圈山水合为“山水齐云”。
品牌愿景
在品牌的带动和引领下,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力度,打造一支优秀办案团队,办理一批优质典型案件,持续扩大“山水齐云”公益诉讼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品牌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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