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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对2023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

表相关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发生额为0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

也不存在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綦好东 朱德胜 马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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