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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9月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确定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据介绍,一次性扩岗补助,是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
根据畅通领、安全办等要求,一次性扩岗补助可采取“免申即享”和“企业申报”的方式办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此外,企业可通过线上“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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