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滚动 > >正文

一念之差逃之夭夭,罚款拘留一个不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沈罡记者严君臣)8月22日,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人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面对这样的处罚,陈某连连表示:“真后悔当初一走了之,不但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还承担了额外的经济赔偿,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7月5日晚上六时许,通州城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金沙街道摩托车驾驶员考试中心路口,两辆电瓶车发生事故,人受伤,不要120。”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开展处置。

经查,当日下午五点半左右,女子梁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到事故地点时,与一辆相向逆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梁某倒地后导致左手手臂受伤、车辆损坏。而对方男子随即驾车逃离了现场。后梁某在其女婿的陪同下报警。

男子已将头上的黄色头盔摘除

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调取了事发路口的视频,发现一名头戴黄色安全帽的男子驾驶着一辆墨绿色的二轮电动车在案发后稍作停顿即向南逃离了现场,同时很快将安全帽取下以逃避侦查。办案民警一路追踪到肇事车辆的行车轨迹,最终获取到该男子数日前的一张清晰正面照。

陈某被警方锁定

经比对,男子陈某(51岁,金沙街道人)具有重大嫌疑。7月6日经对陈某传唤审查,其对自己在案发后出于侥幸心理意欲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梁某的人体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最终通州交警部门认定:虽然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但陈某在案发后驾车逃逸,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安机关遂对陈某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

标签: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