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编号:2023-018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相关资料图)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39,457,17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 21,404,388 股后的股本 1,118,052,7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
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或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注:上市公司通过
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权利。)
持股计划”专用证券专户,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公司股份
余额为 0 股。根据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
总金额。
化。
— 1 —
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 0.00 股后的 1,139,457,17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截止 2023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 2 —
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7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 2-13 号
咨询联系人:冯春、金佳慧子
咨询电话:0631-8982313
传真电话:0631-8982333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3 —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